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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公示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和财政部公示了第一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苏州、东莞、宁波、厦门、合肥、武汉、青岛、南昌、上海浦东新区等30个市(区)纳入第一批试点范围。本次公示期截至2023年9月5日。
发布时间:2023-09-14 09:45 来源:电子信息产业网 作者: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和财政部公示了第一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苏州、东莞、宁波、厦门、合肥、武汉、青岛、南昌、上海浦东新区等30个市(区)纳入第一批试点范围。本次公示期截至2023年9月5日。

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我国通过开展城市试点,支持地方政府综合施策,探索形成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方法路径、市场机制和典型模式,梳理一批数字化转型细分行业,打造一批数字化转型“小灯塔”企业,培育一批优质的数字化服务商,开发集成一批“小快轻准”(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的数字化解决方案和产品,通过示范带动、看样学样、复制推广,引导和推动广大中小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

在资金分配和使用方面,根据《通知》,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给予定额奖励。其中,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兵团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1.5亿元,其他地级市、直辖市所辖区县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1亿元。每个城市试点期两年,对于首批试点城市,自实施方案批复之日起至2024年12月为实施期第一年,自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为实施期第二年。奖补资金分期拨付。财政部切块下达奖补资金,由试点城市统筹使用。应按照“企业出一点、服务商让一点、政府补一点”的原则,安排不低于80%的奖补资金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工作,通过支持被改造企业,由其选择数字化服务商进行数字化改造,可用于与数字化改造相关的软件、云服务支出,网关、路由等必要的数据采集传输设备支出,以及咨询诊断等服务支出。企业应注重加强改造深度,着重开展生产制造等相关环节的改造。 (文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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