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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网络安全产业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挖掘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网络安全技术融合创新的典型应用场景,提炼推广网络安全最佳实践和解决方案,促进网络安全教育、技术、产业融合发展,提升网络安全产业发展水平,强化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能力,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2020年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工作。
发布时间:2020-08-04 10:26 来源:中国软件评测中心 作者:中国软件评测中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网络安全产业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挖掘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网络安全技术融合创新的典型应用场景,提炼推广网络安全最佳实践和解决方案,促进网络安全教育、技术、产业融合发展,提升网络安全产业发展水平,强化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能力,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2020年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工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承担人工智能安全、区块链安全两个重点方向的试点示范组织协调工作。

一、申报方向

(一)人工智能安全

结合智能机器人、智能语音交互、视频图像身份识别、影像辅助诊断、无人机等典型应用场景网络安全需求,在人工智能数据、算法、平台、应用服务等方面的安全解决方案,以及运用人工智能技术的高级威胁预警、网络资产管理、网络行为溯源分析等安全解决方案。

(二)区块链安全

结合供应链管理、电子交易、数字版权、保险、社会救助等区块链技术典型应用场景网络安全需求,在身份验证、安全存储、存证取证、数据共享流通等方面的安全解决方案,以及区块链基础设施、区块链平台、区块链服务等方面的安全监测、防护、测试验证解决方案。

二、申报主体

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医疗、智能制造、航空航天、电子政务等行业和领域的企事业单位,以及为其提供网络安全技术、产品和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等;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中央企业所属下级单位、子公司可作为独立申报主体。

三、申报对象

围绕人工智能安全、区块链安全典型应用场景,支撑本单位或用户建设的相关网络安全技术系统或平台。

四、相关要求

(一)遴选要素。主要包括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可推广性。以下申报对象将优先考虑:

1.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龙头企业复产复工、网络安全保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项目;

2.区域优势明显、产业基础良好、政策制度完善、创新要素聚集的创新平台;

3.同等条件下中小微企业的项目。

(二)各申报主体牵头或参与联合申报的总数原则上不超过2个。多个申报主体联合申报的,参与申报的主体数量不超过3个。

(三)已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试点示范项目的不可重复申报,未建及在建项目不可申报。

(四)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可进行推荐。

五、工作流程

(一)申报方式。

申报主体于2020年8月21日前将2020年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申报书(见附件)一式三份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同时通过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管理系统在线申报电子版(网址:https://sdsf.mii-aqfh.cn),纸质材料与电子版保持一致。

(二)遴选评审。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下开展人工智能安全、区块链安全两个重点方向的遴选评审工作,符合要求的项目试点示范期为2年。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峥13811563856

张莉15801640065

宁黄江18811557050

2020年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申报书(点击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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